

我是蓝语馨,在深圳读高二。
英语课有一次发言分享,四到五分钟,全程用英文。
我选的歌是 Taylor Swift 的《This Love》,出自她 2014 年的专辑《1989》。

选它的原因很简单。
《1989》里,这是唯一一首她一个人写完的歌。
而且它很安静。不是一开口就抓住人的那种。
安静的歌,得靠近了才听得清。
我把想法先写在纸上。
Part 1 基本信息,Part 2 歌词赏析,Part 3 推荐理由。
一共四页。
先写清楚要讲什么,比讲得多更要紧。
Part 2 我划了六个词。
currents、tossing and turning、flicker、grip、permanent、glowing。
每个词后面都标了词性和中文,像这样:currents(n. 潮水)。

标中文不是目的。
我想知道的是,这六个词能不能搬进我自己的作文里。
同一个词,在歌里和在字典里,常常不是一回事。
currents 在歌里是海水,是一股把东西带走的水。
tossing and turning 是整夜翻来覆去,睡不着。
flicker 是灯在烧,一晃一晃,快灭了还没灭。
grip 是握紧。歌里唱 been losing grip on sinking ships,握不住了,船还在往下沉。
查过的词会忘,用过的词才留得下。
整首歌里我最喜欢的两句在 bridge,也就是桥段。
This love left a permanent mark. This love is glowing in the dark.
爱走了,痕迹留着。在暗的地方,它还在发光。
爱不一定留得住,但它留下的东西会一直亮着。
再往里读,我发现整首歌其实只写了一样东西:海。
潮水把人送进来,暗流把人带走,船在往下沉。
从第一句到最后一句,都是水。
一个比喻用到底,比十个比喻排着队更有力。
还有一种写法,是把两个相反的词放在一起:silent screams。
无声的尖叫。说不出声的痛,全在这两个词里。
副歌那句也是一正一反。This love is good, this love is bad。
同一句格式,一次次回来。
爱的好和坏,常常来自同一个地方。
写到第三页,我圈了一句歌词。
When you’re young, you just run. But you come back to what you need.
圈完我在旁边写了一句:这个没有很深刻的思考,请给提示。

那时候我只看见跑。
后来才注意到,这句里是两个反着的动作:run 和 come back。
年轻的时候只顾着往前跑,跑向自己想要的。
长大一点才知道,人是会回去的,回去找自己真正需要的。
跑出去和走回来,写的是同一个人。
最后一页,我给自己写了三条要求。
要配上合适的图,只能用专辑或者巡演的官方图片。英文要再改一遍,生词要注上中文。
还有一条我写的是:有问题要及时告诉我。
我英文不算差,可自己写的东西,自己最难看出毛病。

所以这四分钟,我准备得比想象中久。
有人会问,作业都写不完,为什么还要为一首歌花这么多时间。
我想了想。
这次我不是在交作业。
我是想把一首喜欢的歌,讲给同学听明白。
听懂和讲明白,是两件事。
听懂了是我一个人的事。讲明白了,才算真的读进去。
听懂了是自己一个人的事,讲明白了才算真的读进去。
讲稿我数过,六百六十四个词,按正常语速念,差不多四分四十秒。
剩下的,就是站到讲台上去念了。
慢慢做下去,总会有回响。
你有没有一首歌,反复听过很多遍,却从来没读清过它的歌词?欢迎留言告诉我。
本文收录于「馨语集」英语学习记录。